高院認證據有瑕疵改判無罪蘇耀輝案續拚上訴審

高院認證據有瑕疵改判無罪蘇耀輝案續拚上訴審 Pexels/示意圖

摘要這起案件源於民國86年11月,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一處民宅發生砍殺事件,詹姓男子及潘姓妻子在住處遭人持刀攻擊受傷。

蘇耀輝涉殺人未遂案再審獲判無罪後,台灣高等檢察署不服判決,日前已正式提起上訴。 高檢署認為,高院再審判決在指認程序、測謊鑑定、相關事實認定及經驗法則、論理法則適用等重要事項上有疏誤,恐有違背法令情形,因此依法尋求上級審審查。

物證不足促成再審無罪

這起案件源於民國86年11月,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一處民宅發生砍殺事件,詹姓男子及潘姓妻子在住處遭人持刀攻擊受傷。 蘇耀輝遭指涉案,案件經審理後,最高法院於民國94年9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,蘇耀輝不服判決,之後在民間團體協助下持續聲請再審。

台灣高等法院啟動再審後,於4月29日改判蘇耀輝無罪。

高院認證據有瑕疵改判無罪蘇耀輝案續拚上訴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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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認程序與測謊受質疑

高院再審也指出,當年的指認程序存在疑義,包括照片提供方式可能具有暗示性,且案發時嫌犯戴著全罩式安全帽,被害人在遭攻擊的混亂、驚恐狀態下,對外貌辨識的可信度需更嚴格檢驗。 判決並認為,原有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也有瑕疵,後續對圖譜的審視結果顯示,當年測謊結論未必足以作為認定有罪的重要依據。

高檢署則主張,再審判決對指認程序、大法官釋字第384號解釋、測謊鑑定及相關事實的判斷,仍有重新檢視必要。 檢方認為,原判決在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的推演適用上有疏漏,可能影響無罪判斷的合法性與妥適性,因此提起上訴,讓案件進入後續審理程序。

由於本案歷經多年審判、定讞與再審,並牽涉指認證據、測謊證據及間接證據如何評價,後續上訴審結果將影響蘇耀輝案的最終司法判斷。 案件也再次凸顯刑事審判中證據補強、辨識程序與科學鑑定可信度的重要性,相關爭點仍待法院進一步審酌。

※ 圖片為示意畫面,僅用於新聞報導與合理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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