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本案先前由基隆地檢署主動偵辦,檢方認定林渝鈞涉入放高利貸情事,並指其收取利息約4000萬元。
前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放高利貸遭起訴,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,基隆地方法院原先裁定2萬元交保。基隆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,經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,基隆地院重新開庭,改裁林渝鈞20萬元交保,並須接受科技監控。
重利與洗錢罪嫌完成起訴
本案先前由基隆地檢署主動偵辦,檢方認定林渝鈞涉入放高利貸情事,並指其收取利息約4000萬元。偵查終結後,檢方於23日依刑法重利罪、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林渝鈞,後續由法院處理接押及強制處分相關程序。
基隆地院在起訴後召開接押庭,當時裁定林渝鈞以2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。檢方認為原裁定仍有疑義,因此提出抗告;高院審理後發回基隆地院更裁,使案件強制處分條件再次受到檢視。

交保提高並加科技監控
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後,考量林渝鈞犯罪嫌疑重大,並認為仍有逃亡可能性,最後提高交保金額至20萬元。除交保外,法院也裁定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及出海,並要求在限制期間接受科技監控,以降低後續程序進行時可能發生的風險。
對於法院更裁結果,基隆地檢署表示,將等待收到法院正式裁定書後,再研議是否繼續提出抗告。這也代表案件雖已完成更裁程序,但檢方仍會依裁定理由與強制處分內容,評估是否有必要再循法律途徑爭取不同處置。
此案因被告曾任檢察官,且起訴罪名涉及重利與洗錢防制法,後續審理進展受到關注。法院目前以交保搭配多項限制及科技監控作為處分方式,案件接下來仍將進入審判程序,相關事實與罪責仍待法院審理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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